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更好地結合實際積極認真組織好州直機關各單位黨建活動的開展。日前,湘西州財政局、州直工委聯合印發(fā)《湘西自治州州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機關黨建活動開展和經費管理進行規(guī)范。
《辦法》共分7章25條,對適用《辦法》的州直機關黨組織和黨建活動進行明確?!掇k法》適用于黨的關系隸屬于州直工委的州直各部門、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設置的機關黨的基層組織。《辦法》所稱的黨建活動,是指基層黨組織開展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學習調研等活動。
《辦法》規(guī)定,州直機關各單位基層黨組織要建立黨建活動計劃編制和審批制度,活動計劃要報本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要嚴格控制到常住地以外(扶貧聯系點除外)開展的黨建活動的規(guī)模、時間和數量,規(guī)定每個基層黨組織到湘西州外開展黨建活動每年不超過兩次,其中省外每兩年不超過一次。
《辦法》明確了黨建活動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規(guī)定黨建活動所需財政資金,在各單位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由各單位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合理保障。
《辦法》強調,開展機關黨建活動,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九項規(guī)定和州委七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zhí)行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辦法》還強調了對黨建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
《辦法》的制定和出臺,對于保障州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開展、充分發(fā)揮州直機關各級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全面提升機關黨建科學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湘西州直機關工委組織部 黃曦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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